昨天晚上去餐廳聚餐回來,少爺忽然問我:「媽媽,妖怪小學第二集出了沒有?可以幫我買嗎?」
上博客來逛逛,沒想到他越點越多。挑書過程中,他這樣說:
「喔這本我看過,是幼稚園那裡看到的。」記錯了,那是我買的,還放在房間書架上哩!
「這本在幼稚園大班那裡有!」
「這本我也有看過,老師有給我們看過英文版。可以買這本嘛?!拜託!」
「100層樓還有續集嗎?」都買啦!從《100層樓的家》、《地下100層樓的家》、《海底100層樓的家》 ,再買到《100層的巴士》,都湊齊了。
「有沒有田小康?他是田小健的弟弟,很好笑吧!哈哈。」《做一個機器人,假裝是我》主角是吧!連《這是蘋果嗎?也許是喔》也買了。但他不知為何不喜歡《脫不下來啊!》《我有理由》,看了試閱以後並不滿意。
「媽媽,你幫我查看看,有沒有兩隻黑黑的老鼠,吃乳酪什麼的?我在佳音有看到。」並不是《誰搬走了我的乳酪?》,而是 《誰吃到了乳酪?》,可惜已絕版。
「毛毛的故事有沒有?」這啥?好不容易查到,居然還是絕版。
我再幫他挑兩本宮西達也的新繪本。唔,喜歡某個作者就會一直買,就好像當年買了一大堆山田詠美的書一樣。
我:「我有100元折價券耶!再挑多一點?」
「不要啦!因為我再買多一點,就更貴,讓妳花更多錢……」買書這種事情不用省好嘛!!!
我又問:「能不能先放車裡,改天再結?」
「不行!因為我很想看新的故事書!」
網路買的書無法立即送到他手裡,他悶悶不樂的回到房間,唸完兩本睡前故事,才心不甘情不願睡著了。
結果今天早上起床,非常悲劇地想起,竟然有本作業沒寫。
這個教訓告訴我們,不可玩物喪志(這成語好像不是這樣用的XDDDD)。其實真正的教訓應該是,寫作業不能偷懶,想說放假兩天可以分兩次寫。為了趕時間吃早餐,塞得滿嘴都是導致差點吐出來的這位小朋友,應該對「回家馬上寫完作業,再看故事書」這件事情,有了深刻的記憶和教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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